由“ 数据交易,文化数字化的惊险跳跃 ” 引发的思考

2023-08-23      31

       

       近期,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书生受邀出席“文化金融与数据交易”论坛,并以“数据交易:文化数字化的惊险跳跃”为题发表主题演讲。反复阅读高主任的演讲录音后,引发了我们很多的思考,结合国夏正在做的文化数字化落地应用,在文化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数字化与消费创新及文化金融方面想谈谈一些观点。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书生

01

文化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思考

      文化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使用的领域不应仅限于文化精神领域产品的再生产再创造,应该可以延伸到民生的吃穿用住行等日常消费品的再生产再创造中,这样才可以更深入更广泛的发挥文化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与潜能。

      对文化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理解,我们一般很容易狭窄化,认为只是从文化数据超市中摘取相关数据,运用到文化精神产品上,如美术作品、动漫作品、影视作品、歌曲创作等。

      在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统筹利用文化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可以将中华民族积淀了五千多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文化内涵的数据,成为生产要素以及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从中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要最大限度的达到这个目标,把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等文化数据,运用到人民群众每天都要消费的吃穿用住行等产品中,通过不断的使用和耳濡目染,可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热爱和自信,从而文化作为民族的精神共识与凝聚力就可以落到实处。

      国夏公司从数据超市购买了十二生肖兽首、十二名花、京剧脸谱、千里江山图等文化数据,通过二次创作大量运用到衣服、鞋帽、箱包、床上用品、家居用品中,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同与喜爱,在文化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使用中探索出一条更为广阔的新路。我们期待着更多的行业和企业,走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把饱含中华文化元素的数据运用到产品生产中,创造出既实用又有文化内涵的日用消费品,丰富我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让国人从对国外品牌的追逐中回归中国制造、中国表达、中国品牌!

02

数字化对消费模式与消费业态的创新

      高主任在演讲中提到“互联网把消费推向了极致,而数字化撬动的是生产,不要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面对当下消费疲软与经济下行,数字化能否不仅仅在生产领域发挥作用,对新的消费模式与消费业态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与创新作用呢?

      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生产领域所创造的产品只有通过消费才能实现它的价值,从而带动社会财富的增加。当前经济发展所遇到的困难,是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消费降级与疲软所形成的。一是这几十年来房地产过度发展所形成的泡沫,二是互联网电商畸型发展产生的中心化平台与行业垄断挤压了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三是疫情造成的流动性不足,四是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及中美博弈带来的影响。

      如何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我们认为利用数字技术的发展,在消费领域创造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所创造的价值,是促进内循环拉动经济的一个强有力抓手。

      经济和实体企业的发展需要资本的助力,资本除了实物资本、知识资本,还有消费资本。而当下实物货币资本和无形知识资本对经济和实体企业的推动支持都相对有限。约三分之一的上市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或金融投资的难度依然很大。而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产品后,企业可以把消费者及各流通环节的贡献视为对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该企业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消费者及各流通环节。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同时也是投资行为,消费者不仅仅关心自己所购买商品的数量和质量也关心购物后所带来的利益。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如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等特点),把消费领域创造的价值进行确权资本化,再根据消费者及各个流通环节的贡献将消费资本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消费者及各环节可以将获得的消费资本留存在企业作为对企业的金融投资,企业因此获得了资本的助力,消费者及各流通环节也可相应获得资本投资的合理回报。

      久零国夏探索的区块链电商模式,正是基于以上经济学观点,对消费模式和消费业态进行了创新,使数字化不仅在生产领域发挥作用,也在消费领域开创了一个消费共享新时代,并将生产、消费、科技、文化和金融形成了一个大商业文明生态圈。

      我们已经进入了数字化时代,请不要再用工业生产与互联网时代的思维来面对新事物新环境,老的思维模式解决不了新的问题!

03

对文化金融创新的思考

      高主任在演讲中特别提到,“这十几年一直在推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说碰得“头破血流”。我就反复在想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国民经济体系没有做好接纳文化产业的准备。”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能否在把握金融的本质基础上,也用新思维新视角来研究和探索呢?文化本就属于精神层面,相对实物更难评估它的价值并进行确权,这也是高主任讲的“还用产权交易、资产交易那套老办法,黄瓜菜都凉了”。

      文化资源数据化以后如何评估其价值,从而让拥有该数据的企业更好的获得金融的支持?我们能否走出原来的老思维老套路,通过消费领域创造的价值,倒过来评估该文化数据的价值呢?

      如从文化专网摘牌某个文化数据后,运用到具体产品,根据产品销售数量在互联网端分发该文化数据,并通过数字技术对该产品销售产生的价值进行确权使消费资本化,再根据消费者及各环节的贡献公开公平公正的对该文化数字资产进行分配。如此一来文化数据的价值通过市场和消费行为进行了科学的确定,企业也因为利用和持有该文化数据获得了金融价值,消费者和各流通环节也因为各自的贡献共享了文化数据资产化带来的收益。思维方式一变,原本面临多方困难的一个事物,立马从困局中破解而且变得多方共赢。

      在演讲中高主任引用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一段话来说明数据交易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的重要性。我们想说文化数据通过消费资本化从而与金融打通,或许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中更为惊险的跳跃。文化数字化先行先试,我们是否可以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呢?!未来数字版权大量运用到产品生产中,并将产品的销售额与数字版权的价值挂钩,通过版权交易解决文化企业的金融问题,应该是一条不错的路径。

      金融的本质属性有三个要点,一是让有钱人闲置的资金更好的进入市场,发挥作用并获得合理的回报;二是让缺钱的企业和项目获得资金的支持,更好的发展,创造更多的财富;三是把握好金融杠杆,做好风险管控,不让金融成为贪婪和无限制逐利的工具。把握好这三个本质,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引导下,文化金融应该可以走出一条新路,为产业升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作出更为卓越的贡献。